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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任总督:轩尼诗爵士(Sir John Pope Hennessy[1],1834年4月5日-1891年6月3日,又译轩尼斯)是英国派驻香港的第8任香港总督。现在香港岛湾仔区的轩尼诗道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。 轩尼诗于1877年4月2日就任港督,在任期间,意识到华人对香港经济发展的重要性,当时在港的华人被分为次等公民,有见及此,轩尼诗废除了禁止华人在中环购买土地、建造楼宇及经营业务的法令,使得中环地区开始急剧发展、一如以往他在外地当首长的做法,把笞刑刑具九尾鞭的死结解除。此外,轩尼诗准许香港华人归化英籍,成为英国公民,并于1880年委任伍廷芳出任定例局(立法局、立法会的前身)首位华人议员并打破自1842年以来华人不准参政的局面。由于任内大大提升华人的地位和开明,使英人不满,更被英商向伦敦反映,最后连他命名的道路也要离任后一段很长的时间才出现。 除了华人在香港的地位提高之外,轩尼诗在筹组保护良家女的保良局方面也扮演了重要的角色。此外,他还对香港的刑罚制度作出改革,包括减少笞刑,不过当时的英国殖民地部大臣卡纳芬伯爵认为,如果对中国某些阶级的罪犯停止笞刑,将吸引广东的犯罪分子纷纷前来香港。 在教育政策上,轩尼诗主张英语教学,包括把当时的中央书院原来各四小时的中英文教学制度,改为五小时英文教学、二小时半中文教学,同时又把英语列为必修课。在1895年起,规定新设立的学校若不以英语为教学媒介,便不能获得政府资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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