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亲爱的会员,本论坛由2011年9月01号起将全面实施新的买卖/拍卖楼政策,希望会员们在开帖或回复帖子前可以遵守以下条例。
新政策如下:
1. 所有开买卖/拍卖帖的会员都必须做好分类。(i)买卖楼分类:-(“展示”,“出售”,“结束”,“过期”)“展示”= 未开始售卖的物品。
(所有展示的物品在展示3个月过后都必须附上开始售卖的日期,逾期者将以删贴处理。)
“出售”=开始贩卖
(“出售”帖子为期3个月,3个月过后的出售帖若楼主还未编辑为“结束”,版主将自行编辑为“过期”,之后移帖至“售出纪录阁”而不另行通知。)
“结束”=结束售卖
(所有结束的售卖贴在三个月之后将与过期的帖子同行移步到“售出纪录阁” 而不另行通知,请所有开帖的会员及时整理好自己的出售帖。)
“过期”= 超过三个月未编辑成“结束”的出售帖子。(由版主执行)
(ii) 拍卖楼分类:-(“展示”,“拍卖”,“截标”)“展示”= 未开始拍卖的物品。
(所有展示的物品在展示3个月过后都必须附上开始拍卖的日期,逾期者将以删贴处理。)
“拍卖”=开始拍卖
(所有开始拍卖的商品都必须附上详细资料)
“截标”=结束拍卖
(请各位会员在拍卖日期截止之后可以自行编辑拍卖帖子的分类为“截标”以及及时做好整理。所有截标之后的拍卖贴在三个月之后将被移步到“截标楼” 而不另行通知。)
2. 所有已过账通知请编辑在之前回复“我要购买xx的”的帖子里,以节省论坛的资源。
希望所有会员都可以细读以上的新条例,有问题的会员欢迎短消息询问我们论坛的版主,另外“你有问题,我有答案”也会有相关教学提供给会员参考。
如何编辑买卖/拍卖帖子分类附图教学
如何编辑购买帖附图教学遵守条规是一种美德,谢谢你们的合作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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